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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宋月事迹

发布日期:2020-09-23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为理想而奋斗

体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 宋月

宋月,女,中共党员,1993年4月2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密山市,大庆师范学院体育学院2012级一班学生,曾任体育学院学生会副书记,团支书一职。现工作于大庆市红岗区法院,担任法官助理。

学习刻苦,表现优异

步入大学,她告诉自己说,要这里完成自己的梦想,拥有一段美好的大学时光,四年前她是这样说的,四年以来她也是这样做的。她在学习上,做到认真踏实,勤学苦练,刻苦钻研专业知识,严格要求自己学好各项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,并不断提高实际动手能力,取得了优秀的成绩,自入学以来,四年期间,她先后获得了黑龙江省普通话二级乙等,社区指导员资格证书。在学习上她连续四年获得奖学金,多次获得“三好学生”,“优秀团员”,“优秀团干部”等荣誉称号。在她即将告别大学时光之际,她开始了崭新的工作生涯,并以优异的成绩利的考入了大庆市红岗法院,担任法官助理一职。

在思想上,她积极要求进步,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,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树立远大理想,努力提高个人的党性观念。利用课余时间,她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,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,用其武装自己的头脑。此外她还注意留心看报纸,听新闻,及时了解实事。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拥护党和国家政策,政治上积极。在学习生活中,她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时刻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,给大家树立了一个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的各项基本理论、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深入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不仅在行动上入党,在思想上也紧跟党的脚步。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,作为学生会副书记,按照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,配合支部其他成员完成了本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,同时也加强了自己的理论学习,撰写了读书笔记,与团员同学深入开展谈心活动,对今后的发展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。经常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,在平时的组织生活中,积极主动,精神饱满,为支部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
在工作方面,她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。“想同学之所想、解同学之所难”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体现,也是我的工作巨大动力。作为班级团支书,热情的为广大同学服务,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学习党的各项理论、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,丰富了广大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,活跃了班级气氛,提高了班集体和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并用她独特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深刻影响着周围的同学,团支部内几乎所有同学都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。工作大胆创新,踏踏实实地完成了学院的各项任务,切实起到了沟通学院和同学们的桥梁纽带作用。从她担任团支部书记到现在,团支部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按时完成,而且办事都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团支部严格按照党团共建、齐抓共管的原则,建立健全推优制度,不断完善推优机制,规范工作程序,建立推优档案,将“推优入党”和培育优秀团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切实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。

生活朴素,乐于助人

生活方面,她一直勤俭节约,经常利用寒暑假来锻炼自己。这样既能解决部分生活上的困难,更使她所学到知识得以升华。“路漫漫兮其修远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她深深知道这一点成绩还远远不够,过去的一年中,她一直严格要求自己,无论是在学习、工作、还是日常生活上,她告诫自己要一直向前看,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,并以乐观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影响着周围的人。

在班级里,她是一名优秀学生,和同学相处的十分融洽,互相关心,共同努力,同学们都很喜欢她,信任她。平时,她养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。不但能够真诚的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,也能够正确的对待同学的批评和意见。面对同学的误解,她总是一笑而过,不会因为同学的误解和批评而耿耿于怀,而是诚恳的接受,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。在生活上她也十分俭朴,从不铺张浪费,也从不乱花一分钱。但是,只要哪个同学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难,都会力尽所能的帮助解决,为了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,她曾去条件艰苦的农村支教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吃苦耐劳的精神。

大学生活给了她不平凡的经历,磨练了她,也展示了她。宋月总是用微笑去面对扑面而来的风雨,在未来的生活中,她将会以百倍的信心和万分的努力去迎接更大的挑战,用辛勤的汗水和默默的耕耘,谱写美好的明天,因为理想,所以奋斗。